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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美萍:中央“另起炉灶”功能重叠 新村地方政府“失灵

时间:2012-06-10  来源:南洋商报   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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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主题:新村发展与地方政府:以加影锡米山新村为个案研究
主讲:苏丹伊德里斯教育大学社会与公民教育系高级讲师陈美萍博士

(吉隆坡10日讯)苏丹伊德里斯教育大学社会与公民教育系高级讲师陈美萍博士指出,其研究显示地方政府在华人新村的发展上似乎已“失灵”。

陈美萍说,2008年3·08大选后中央政府在新村“另起炉灶”,成立联邦乡村发展及治安委员会,功能与受州宪法承认的村委会重叠,造成村民对地方政府的角色很模糊。

像非政府组织

“村委会虽然是体制内的正式单位,但是没有公权力,操作也像非政府组织而已。

“村委会也只能扮演沟通桥梁角色。而他们的开销,还要依赖政党筹款。”

她指出,在研究过程中体会到,村委会像是志愿团体、市议会只是负责修修补补的维修公司、而州政府则扮演地主的角色,专门处理地契问题。

整个地方政府的功能在新村似乎已经失灵。

“新村居民今天面对的问题与上世纪70年代不一样,以前人民认为新村缺乏就业机会,现在重视治安、优质的社区环境。
“而且从新村华小的发展来看,都是当地人民的自力更生的历史。”

陈美萍今天在2012年第一届马来西亚华人研究双年会上发表题为“新村发展与地方政府:以加影锡米山新村为个案研究”的论文。

她说,3·08大选后,中央政府成立联邦乡村发展及治安委员会,是属于政治操作。

联邦村委会与州政府村委会的实质功能大致相同,都是政党动员崔票的机器而已。

定位华社问题

“像是兴建排水系统的拨款,州政府的拨款给村委会,中央政府则通过房政部拨款给联邦村委会。”

回想华人新村管辖权,她说,问题是政府一直都把新村问题定位为华社问题,而不是以地方发展出发。

“1972年才有首相署特别任务部管辖新村发展,1989又由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接管。当时候内阁认为,华人新村最好由华裔部长负责。”

她说,华人新村发展涉及政治问题,因为长久以来新村都被视为华基政党政治力量的来源。

马来西亚华人研究双年会